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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2017年第3期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7-03-02 16:24:55    点击次数:0

  关于在住宅小区统一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目前,宿城工薪家庭居民出行多以电动自行车为主,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各小区均未建设集中充电设施,车主一般自行拉电线充电,很多小区墙壁上电线密密麻麻,犹如“蜘蛛网”,既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有些高层住宅居民,乘电梯将电动自行车运至所居住楼层充电,占用电梯资源和楼道空间。

  为此建议:

  一、住房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新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要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建成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公司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要合理筹措资金,按照市场化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参照建设技术要求,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受空间限制,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确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付费可采取智能刷卡或投币充值模式。

  二、我市正在争创文明城市,应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依法依规对小区私拉电线行为进行整治。物业公司及辖区单位,应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