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校园风险防范转移保障机制势在必行
(2012年提案)
目前,校车事故频出,教育行业的安全形势相当严峻,据全国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指出,每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1.6万人。学生事故多发地点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仅交通事故占19.64%,每年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学生中自杀占了5.4%,另外,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就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分析,基本上为学生自身责任案例和对方责任案例分别为40%和60%。 据资料统计,全国可以说80%以上的不幸事故,通过防范是完全可以大大减少的。
由此可见,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范保障机制势在必行。保障的重点主要一是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二是积极落实风险转移工作。前一方面应该说目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重视,也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采取了各项举措,也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但无论你怎么重视它,防范它,风险无处不在,只能减少,并不可能杜绝。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地落实校园风险转移保障工作,双管齐下,提升保障水平,同样很有必要。
1、开展校园方责任保险,当不可预见的安全事故发生时,起到了较大的风险转移和一定的弥补作用。
2、建立教育行业风险防范管理服务体系,在强化风险防范的前提下,认真做好落实风险转移保障工作。
3、校园方责任险、在校学生(幼儿)的“城医保”“农医保”,使学生的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获得相应的保障;整合各种保障资源,及时提出与“城医保”“农医保”相配套的商业补充保险,在自愿的前提下实施,“两险合一”能报销核准医疗费用的近100%,最高能达到近26万元。确立“理性防范风险,享受充足保障”的理念。
构建校园风险防范保障机制重点要维护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强化风险管理服务机制,提供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为学校和学生争取更大的保障权益,使学校、学生和家长、保险公司、教育行政部门四方满意和接受。
民进宿州市委 高惠春
201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