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是相对选举民主而言的一种民主形式。“协商”是面对面的讨论、交流、沟通、说服。协商的基础是每一个协商参与者是富于理性思维、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超越个人利益优先考虑公共利益;价值取向是以共识代替分歧,在广泛吸纳包容不同观点主张的基础上,求同存异,达成共识;方法论上是通过交流、对话最终达成理性共识。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即是人民政协一贯性的工作,也是一个新课题。
一、深刻认识政协协商民主的新定位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的全过程应是:“党委提出→政协协商→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民主政治格局。就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重大问题,人民政协在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论证,形成建议和提案,为党政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党委和政府认真听取,及时采纳、反馈,使决策走向科学化、民主化。
人民政协之所以能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关键在于:
第一,人民政协具有多元性。政协委员中有各民主党派和各界别的代表人士,是最广泛的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第二,人民政协具有平等性。政协委员对国家和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在充分沟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提案、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民生诉求,在履职过程中是平等、互动的;第三,人民政协具有程序性。人民政协通过制度化的程序,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提交党委、政府,进入决策程序。
二、注重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
一是坚持委员履职培训制度。实践中要抓好对新委员的“政协委员责任意识专题学习培训”,并形成一项制度;要定期邀请党政主要领导通报市情、工作进展与存在问题及配套措施,保证政协委员的知情权。二是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政协各专委会要积极组织委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接地气、进社区,知市情、知民情,从民意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反映问题,做老百姓的代言人,夯实协商民主的基础。三是坚持选派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制度。为确保政协民主监督作用落到实处,唐山市政协选派百名委员到20个市职能部门和执法执纪窗口单位担任民主监督员,深入一线开展监督,促进党风、政风建设,延伸政协监督职能。四是坚持主席会成员联系界别委员和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唐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人联系5名常委,常委联系5名委员;政协委员在对本届别、本行政区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5名群众代表作为联系对象,形成一个接地气的联系沟通网络。
三、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实践探索
创新始终是推动政协工作的发展的源泉,唐山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开展多层次多界别协商民主。以政协各专委会为载体,每位政协委员都被纳入专委会,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走访视察,参加行风评议。由于专委会的性质所决定,便于就相关问题进行专业评议。如2011年,唐山政协农人资环委员会针对唐山市重化工业造成不同程度的水体污染问题,组织委员到环保局和水务局进行了面对面的问政会,现场提出问题,现场督办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努力提升政协常委会履职质量。在政协常委会期间,增加自由发言的时间,给予更多委员即兴发言的机会,委员们就生产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即兴发言,表达真知灼见,激发了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三是抓好每年全委会大会发言工作。委员大会发言力戒拖沓冗长,建议必须突出建设性、操作性,唐山市政协全会发言成为协商议政的重头戏,发言成果批示率达90%以上,有效地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作者系河北省唐山市政协副主席)